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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会计处理办法

2024-07-24 17:04:57新闻资讯

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会计处理办法是怎样的?根据税法的规定,未达到起征点的增值税纳税人需要进行会计处理。本文中,我们将详细为您讲解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一、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未达起征点增值税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在每月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具体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月底将免征增值税收入转入营业外收入,具体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起征点规定

 

1.政策规定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规定如下: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小规模纳税人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销售额30万元,实施期限暂定三年。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免征增值税。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照季度申报的,则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低于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法律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改增通知”规定,增值税起征点仅适用于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但不适用于登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即:增值税起征点仅适用于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营改增通知”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3.增值税起征点幅度:

 

(1)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以上就是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全部内容讲解,希望通过本次文章阅读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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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

  • Q: 都有什么票据可以用来做账?

    A: 发票、银行单据、工资表、现金借还款收支单据、库存商品盘存表等。
  • Q: 我可以不请会计,自己做账吗?

    A: 不行的, 《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是会计才能做账。
  • Q: 每月产生的票据怎么给到你们呢,可以上门来取吗?

    A: 我们不提供上门取票服务,当月产生的票据需要您在30号前寄送到我司,会计收到后进行账务处理。
  • Q: 记账的会计都是专职的吗?

    A: 是的,我们的会计团队都是平均从业经验在4年以上的,深知各行各业的财务处理,绝对资深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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